关于印发《奈曼旗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次数:36

双随机办字〔2024〕4

旗“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奈曼旗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督导本系统基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抽查计划按时、保质完成。

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示,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各部门要按照DB15/T2463-2021《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奈曼旗“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组将定期调度通报各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完成情况。各牵头部门要主动联系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奈曼旗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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