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双随机办字〔2024〕4号
旗“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奈曼旗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旗“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督导本系统基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抽查计划按时、保质完成。
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示,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各部门要按照DB15/T2463-2021《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四、奈曼旗“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组将定期调度、通报各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完成情况。各牵头部门要主动联系,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奈曼旗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