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于企业职工遗属和工伤保险遗属待遇资格认证时间变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1 浏览次数:50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遗属待遇资格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现就企业职工遗属和工伤保险遗属待遇资格认证时间变动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领取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领取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从 2024年1月1日起,享受遗属待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领取遗属待遇资格认证,时间为每月1-15日,从2024年3月份开始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认证人员停发待遇,直至认证后补发。

   18周岁以下享受遗属待遇人员按年认证(每一年认证一次)。

   三、认证方法:通过手机下载安装“内蒙古人社”手机APP,登录后点击“资格认证”模块,按照提示要求自助办理待遇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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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联系方式:为确保沟通交流顺畅、通知及时,请领取遗属补助人员或家属扫码进群。

   联系电话:0475-4228605、0475-422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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