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三务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20-03-02 浏览次数:114

为加强林业和草原局民主建设,保障职工对三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奈曼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更好更快发展,特制订此制度。

一、公开范围  

(一)党务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政策、法规及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公开。  

(二)政务公开凡涉及职工利益的大事和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都要予以公开。

二、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1、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重大决策执行情况。

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3、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党组织的设置、换届选举、人员分工及主要职责情况;党员发展情况。

4、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情况。

5、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情况;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情况;干部管理教育培训情况。

6、干部职工评优、职称评定情况,职工干部考核考勤情况。

7、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市、旗相关配套规定情况、“四风”治理及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违纪党员干部处理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职工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二)政务公开内容

1、工作目标、重大决策实施情况,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的有关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情况。

2、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服务承诺等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和结果;行政处罚依据、标准和结果;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基金、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情况。

4、林业和草原重大项目管理情况;对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的投诉和行政救济的途径,以及处理方法;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的热点、焦点等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三、公开要求  

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方式、统一立卷归档。具体要做到: 公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有形式、有档案。

 统一公开时间: 

(一)党务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重大决策、目标任务等,及党组织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

 3、逐段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

 4、临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 

(二)政务公开时限  

财务公开做到每月公开一次,其他应当及时公开的财务随时公开。  

统一公开方式:以公开栏、大屏幕、三务公开平台为主,也可采用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统一立卷归档:所有公开内容都要纸质档案,分类立卷归档,便于随时查阅。


信息来源: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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