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奈曼旗大镇晟山种子经销处(刘桂芬)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05-10 浏览次数:133

执法机关: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大镇晟山种子经销处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桂芬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4424

处罚决定日期:

202459

处罚事由:

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

缴纳情况:

2024517日已缴纳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农科(种子)罚〔20241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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