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奈曼旗大镇爱宠一族动物诊所销售劣兽药案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04-24 浏览次数:41

执法机关: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大镇爱宠一族动物诊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清源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441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423

处罚事由:

销售劣兽药

违反的法律法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三十八条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

缴纳情况:

2024424日已缴纳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农科(兽药)罚〔20241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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