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白百花销售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的种畜禽案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04-17 浏览次数:53

执法机关: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白百花

法定代表人姓名:

白百花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4319

处罚决定日期:

2024416

处罚事由:

销售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的种畜禽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八十八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2000.00

缴纳情况:

2024417日已缴纳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农科(动监)罚〔20242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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