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日班花司法所2024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6-12 浏览次数:65

固日班花司法所在奈曼旗司法局和固日班花苏木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下,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固日班花苏木综治维稳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案件的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为促进固日班花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就2024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抓好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年初以来,以法律七进”活动为中心,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展法制教育内容,着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辖区群众法制意识。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活动共3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3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共达12人次。按照上级法治宣传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月工作。二是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按旗政法委、司法局的工作要点,创建民主法治嘎查村2个。

、主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配合苏木政府主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托乡村两级调委会组织网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排查、分析,每月组织一次汇报、上报协调处理情况,通过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到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坚持常规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突出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有越级上访苗头隐患的矛盾纠纷,历史遗留的疑难积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案按照《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的具体要求核实情况,做好登记。同时,排查和调处原则上同步进行,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包案稳控,切实做到排查调解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苏木的工作目标为全苏木“无讼无访”工作打下夯实基础年初以来对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进行1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实地议案说法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案件的调解,2024年上半年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41起案件、涉及当事84人、涉及金额22.5万元。其中苏木人民调解委员会(固日班花司法所)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调处成功19协助平安办公室办理信访12345市民热线案件5。从而当地党委政府对我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作用非常的认可,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三、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矫正方案和措施。积极探索矫正、监管、帮扶有效结合、整体运作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分析排查、信息通报、重大问题协商等工作方式,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一是抓好矫正对象入矫环节。对前来报到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严格的入矫宣告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社区矫正同样是刑罚执行过程,以严格要求自己明确自己在刑身份,找准自己的定位,端正态度,积极改造。二是抓好日常教育和公益活动环节,认真执行了每月次的集中教育,在教育和公益活动环节始终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做到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充分体现刑罚的严肃性。积极拓展教育方法,采取个别座谈了解,电话汇报、电话或微信、到村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化解心理上的障碍。三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不图形式走过场,落实日常电话、微信汇报,书面汇报和思想汇报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会客审批制度。落实监护人和司法所走访考察,及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强化监督管理,从而杜绝脱漏管再犯罪等现象的发生。年初以来新接受固日班花苏木辖区矫正对象5在矫9人半年内期满解除4人2006年至今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80年内对拟使用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社会风险评估0

四、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监狱或看守所)和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一是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满释放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二是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满释放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达到95%。三是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四是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目前固日班花苏木辖区有帮教对象29人,全年新增帮教对象2人,帮教期满3人(2006年至今累计安置帮教对象110人)。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帮教,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我所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五、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强化苏木嘎查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以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重点,落实硬件建设整合服务内容,统一业务规范。大力推广“12348”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嘎查村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宣传和运用,指导推进法治宣传、律师、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嘎查村,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积极推动嘎查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驻党群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嘎查村标准化调委会创建工作,健全苏木嘎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工作,实施嘎查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争在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有困难找援助”的意识,彰显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起, 6人。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宣传工作及达到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三)宣传和信息交流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信息来源:固日班花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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