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妇联工作:1、顺应新时代妇女变化新需求,开展“妇女之家建设与利用”调研交流恳谈等活动,用好、管好“妇女之家”,推进“妇女之家”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常态化寻找“最美家庭”,通过讲述“最美家庭”故事,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发挥“最美家庭”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家庭见贤思齐、崇德向善。3、持续开展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关爱工作,进一步扩大“党员额吉”影响力。4、认真落实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
(二)民政工作:1、各村每月按时且如实上报特殊群体变更情况,如死亡、户籍迁出、婚嫁、大学生毕业参加工作等。2、做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政初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对申请户做好初筛工作。3、按标准整理各项档案,包括收集前期申请材料、低保、特困、高龄、临时救助等需存档材料。4、各村配合乡民政做好相关工作政策的宣传与解释。5、做好信息核对工作,如预警信息等。6、发现困难群体(如孤儿、事实无人扶养、残疾人等困难家庭)的情况及时上报,以便对其进行救助。7、做好申请临时救助、低保户等的入户调查工作,不得隐瞒,确保真实性。
(三)残联工作:1、推进居家助残项目,采取1对1的方式帮助老人进行上门服务,并将服务影像反馈至办公群,要确保助残项目标准化、规范化,保证项目质量、服务次数,每日做好考勤统计,每个季度做好工资发放表等工作。2、落实旗残联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及时准确做好人员统计和上报工作,协助旗残联入户,完善前中后期档案。3、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时刻关注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做好统计、档案收取以及整理、系统录入等工作。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范围:享受低保待遇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不分残疾类别)。补贴标准1200元/年。
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范围:重度残疾的一、二级和精准扶贫的三、四级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特困人员和工伤保险人员除外)。补贴标准1200元/年。
(四)就业工作:1、做好2024年辖区内转移就业人员季度报表和系统录入、维护工作。各村负责人协助乡政府统计各村转移就业人数、时间、地点、工作岗位、是否为脱贫人口,社会事务办根据各村所报信息做好劳动力资源登记系统的录入与维护工作。2、做好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需求季度调查,按上级要求完成全乡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对有需求的人员做好统计,后续及时推送培训信息或招聘信息,提高我乡劳务输出能力。3、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全力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各村协助乡政府按时统计全乡范围内自主创业人员,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创业人员提供政策扶持,同时继续做好最新就业政策的宣传与讲解工作。
(五)统计工作:严格按照旗统计局工作要求,各村协助乡政府按质按量完成第五次经济普查、蔬菜瓜果、经济作物季度、年度报表,提前谋划夏季畜牧业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及数据直报平台录入工作,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周维护,全面推进统计“八有八化”实体化运行,确保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档案规范化、统计信息网络化。
(六)计生工作:1、通过各村计生主任入户宣传等形式力争2024年计生家庭保险投保达30%。2、每月召开一次计生月例会,做好符合计生家庭“两项制度”人员待遇录入和2024年符合“两项制度”家庭申报工作、系统录入工作,做好早孕随访、结局妊娠月随访上报,及时关注辖区危重孕产妇。
(七)慈善工作:1、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慈善进机关、进校园、进村社、进企业、进商铺、进家庭“六进”活动。2、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幸福家园工程”,重点抓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推广工作。
(八)红十字会工作:巩固“慈善一日捐”新成果,积极动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捐款,力争捐出一天收入,使大众慈善成为常态化。动员募捐工作,关注困难群众,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做好各项救助款申报、发放、档案整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