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及做好“春节”、“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2 浏览次数:25

关于推进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及做好“春节”、“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粮食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安委办工作部署,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督促辖区粮食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管理工作,同时落实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及时将应急预案到旗发改委及旗应急管理局进行备案管理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主抓安全生产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针对本单位事故的特点和危害风险隐患特点,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应急资源调查,科学合理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应急指挥体系、人员疏散方式、应急处置流程,组建专兼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并及时将应急预案到旗发改委及旗应急管理局进行备案管理;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考核,纳入班组学习内容,让预案涉及人员明晰职能职责,具备履行职能职责的能力水平,让预案真正落实到企业生产一线;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要及时评估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通过培训和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了解应急处置流程,熟练使用救援装备器材,提高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严防盲目施救,同时,将预案演练总结和评估报告及时上报旗发改委。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到“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紧绷安全生产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春节”、“两会”节假日特点,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用煤、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强化防范和应对处置火灾的能力。深入排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全面加强隐患排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水平,确保安全。

三、聚焦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落实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好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本单位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知识,熟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推进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常态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安全投入,合理安排安全生产经费,推进安全设施设备更

四、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主要领导要在重要时间节点亲自带班巡查,确保值班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在岗,加强预警监测,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救援储备工作,确保发生急、难、险、重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做出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有效联动,全面预防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粮食流通安全。

奈曼旗发改委粮食产业和物资储备股“春节”“两会”期间值班电话:0475-4212677  18247532466。同时,请各企业将本单位的“春节”“两会”期间值班表发至奈曼旗发改委邮箱:nmqfgw@163.com进行备案。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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