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粮食行业岁末年初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3 浏览次数:25

关于印发《奈曼旗粮食行业岁末年初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各粮食企业: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奈曼旗粮食行业岁末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奈曼旗粮食行业岁末年初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全市行业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发改仓字〔2023〕665号)要求,为全力做好我旗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现制定此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辽市党委政府和奈曼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防范遏制重特事故135条硬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和通辽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十二条措施》,深刻汲取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我旗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规律,举一反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强有力的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旬,集中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整治重点

按照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聚焦粮食行业,结合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学习宣贯、自治区2023年度急管理工作考核暨第四季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检查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问题“大起底”“百日攻坚”工作,强化事前预防、实施精准管控、筑牢风险屏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主动仗。各股室、粮食企业要始终绷紧神经,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积极行动、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按照粮食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切实把重大风险搞清弄准,有针对性地制定严密的防范管控工作方案,确保取得成效

(一)重点环节

1.从行业风险来看,企业生产经营活跃,一些老企业、老设备、老仓容等可能“带病运行”,存在发生故障引发事故风险。

2.突出冬季火灾风险,深入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加大冬季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强化元旦等节日期间仓储物流场所的专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3.聚焦动火、有限空间、外包、粮食出入库、简易储粮及粉尘涉爆等环节,强化风险管控。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储备粮承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智能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明查暗访,突出检查力度。

(二)重点工作

1.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大培训”。要通过开展集中宣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等方式,推动行政管理部门、各粮食企业熟悉工作部门具体职责,明确追责标准,密切配合,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2.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问题“大起底”。要加大事故举报核查力度,对信访举报和舆情反映的安全生产事故线索,按照属实不属实、病亡或意外、正在核查等情形分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准要加大打击力度,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行为,依法严肃调查处理,彻查相关决策者、组织者、实施者。要贯通行刑衔接,对企业瞒报谎报迟报违法犯罪,监管人员同企业沆瀣一气、渎职犯罪等行为,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涉及瞒报的责任单位,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有关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形成高压震慑。

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大督导”。持续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梳理总结专项行动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矛盾、典型经验,推动从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层面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行政管理部门、各粮食企业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对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历次督导检查反馈的隐患问题“过筛”,拿着账本实地核查,重点复核已完成整改、反复整改和长期挂账的隐患,坚决纠治“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

具体工作要求

(一)全面部署启动。12月底前,行政管理部门将结合“百日攻坚”工作对全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迅速展开部署。

(二)迅速排查整治。各粮食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

(三)强化执法检查。行政管理部门将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公开曝光重大隐患问题、事故查处等情况,近期,行政管理部门将组成明察暗访组对重点问题企业和不放心的场所杀“回马枪”、搞“回头看”,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严格责任追究。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完善排查责任的倒查机制,对明显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没到实地、未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的检查要责令返工,对报数据美化掺水、查问题避重就轻、将成绩夸大虚报的要追究责任。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超期未整改企业要严肃问责各单位要配合纪委监委机关严肃查处面整改、虚假整改和监管失职渎职行为,跟进纠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防范监管执法人员被围猎、失渎职。

加强统筹调度。行政管理部门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各企业单位要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做好工作调度、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送行政管理部门。

联系人:宋厚玉

联系电话:0475-4224568

电子邮箱:nmqf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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