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信息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于 建 阁(理事会主任):负责供销社全面工作。
分管合作指导股。引导我旗供销事业改革发展,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和协调管理;领办创办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区域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
巴 图(理事会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和业务股。承担党建、宣传、人事、财务、项目审批、信访维稳、保密机要等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具体实施农牧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等“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指导系统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等方面工作。
阿日必其嘎(监事会主任):监督理事会对《社章》、旗社决定以及全国总社、省社、市社决议和指示的执行情况;监督理事会对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旗委政府和上级社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监督社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等情况;指导全旗供销系统监事会工作,协调所属公司、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的监事会机构建设,推动系统工作规范开展;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承办旗政府、上级社监事会和旗社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供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旗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研究制定全旗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四)根据旗政府授权,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和协调管理,指导全旗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五)指导全旗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建设和农村牧区合作金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系统农畜产品展会展销活动,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综合开发等工作,更好履行为农为牧服务职责。
(六)行使本级联合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为牧方向,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代表本级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和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
(八)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九)完成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3489
传真:0475--4213489
电子邮箱:nmqgxs@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党政综合办公楼15楼
负责人:于建阁
联系人:田永春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田永春
股室职责: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党建宣传、统计、财务、信访维稳、保密机要、纪检、民族统战、安全生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资产管理与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党政综合办公楼15楼
联系电话:0475-4213489
联系人:田永春
电子邮箱:nmqgxs@163.com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合作指导股
负责人:贺雪秋
股室职责:承担全系统经济发展规划、综合统计报表、农牧业生产性服务、综合开发工作,以及相关项目的申报、审核、可行性研究等工作。承担全系统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牧产品、边销茶等重要商品的政策协调和储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服务,制定全系统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发展,组织农牧民和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负责全系统品牌建设指导、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使用。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业务股
负责人:王海东
股室职责:指导全旗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系统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