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4〕6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
通 知
各嘎查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有效排查整治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根据通森防办发〔2024〕12号文件、奈森防办字〔2024〕16号文件,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全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附件:新镇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新镇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有效排查整治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全市建总账、各旗县列分账、重大隐患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实现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纵深推进、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防范火灾影响电力等重要能源设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为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自治区的“五大任务”和全镇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牵头抓总,切实履行林业工作站、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工责任,持续推动林牧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统筹安排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森林草原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历史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动态清零。运用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林牧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各类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可燃物治理、禁烧区设置等治理成果,推动各嘎查村消除短板,实现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管控,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邵晓文 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梁浩然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成 员: 邰振宇 镇党委副书记
张 静 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蒲志军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于向辉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吴巴特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 浩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谢新飞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树忠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卢伟华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林业站、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中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行动方式。以镇党委、镇政府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
(一)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一是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持续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
二是组织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在此前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全面排查穿越林牧区输配电线路隐患,制定整改推进方案,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可核查。准确填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时完成,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树障安全隐患予以清理,坚决守护“林电共安”。要严格管理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周围的计划烧除、防火演练、民事用火,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设定禁烧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林业工作站建立隐患治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隐患治理重大问题,共同推进火灾隐患整改。
三是组织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运用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排查要突出下列重点: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火险区划等级、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基础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相关隐患信息。要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数据信息采集和应用,完整准确填报《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形成可统计、可量化、可分析的数据成果,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重要保护目标: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A级和5A级旅游景区等;
(2)林区牧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林区牧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变电站和输配电设施、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爆材库等。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重点打击林牧区违规用火、不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等行为,政企协同,强化火灾追查溯源,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和能源保供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草原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查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失控导致重要电力设施故障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草原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草原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未采取有效灭火措施的防火演练等行为。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其他用火。林牧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成立专项行动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嘎查村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强动态清零。自2024年起开始施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后不再发文通知。各嘎查村要将专项行动列入年度日常工作当中,纵深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项整治,并及时登记信息、完善台账,争取实现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能够快速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深入研究、明确步骤、长期推进,跟踪整改落实。对影响或危及重要保护目标安全的重大隐患,可采取修建林火阻隔带等措施处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老隐患不能年年推年年在,新隐患要发现早,整治快,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将专项行动作为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鼓励建立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嘎查村确定一名联系人。行动开展期间,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于11月25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
联 系 人:新镇林业工作站 周磊
联系电话:18648511995
附件: 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重大隐患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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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位置及地理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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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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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险区划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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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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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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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风险及火灾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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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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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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