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信息专报(第二期)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54

项目基本情况

我旗拟于2024年计划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61个,总投资347.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预计同比增长40.32%。

按建设性质看,新建项目42个,总投资1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7.23亿元,占比65.78%;续建项目19个,总投资203.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79亿元,占比34.24%。新续建项目比从今年的53.62:46.38优化为68.85:31.15,新建项目体量显著增长。

按行业看,农牧林草项目3个,总投资8.5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59亿元,占比9.87%。社会事业项目6个,总投资2.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基础设施项目13个,总投资8.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7亿元,占比6.06%。房地产开发类项目12个,总投资12.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亿元,占比5.17%。工业项目25个,总投资315.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6.55亿元,占比76.49%。商贸流通项目2个,总投资0.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31亿元。与今年相比较,工业投资依然是主要支撑点,工业主导产业链成势效果显现。 

按资金来源来看,企业投资项目50个,总投资334.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5.63亿元,占比86.93%;政府投资项目11个,总13.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39亿元,占比13.09%。

项目前期进展

截至111日,61个重点项目10项前期手续全部办结15个,办结率24.59%涉及610项手续,已办结或无需办理464项,办结率76.07%

上级政策动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率,更好发挥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部分内容如下:

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

本专项以投资补助方式支持以下项目建设:

(一)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范围内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场站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应急物流设施项目等。

(二)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重点支持冷链集配中心项目,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三)城郊大仓基地项目。重点支持城郊大仓基地范围内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补短板设施项目建设,包括高标准公共仓储、分拨配送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等。

(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要支持的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 拟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二)依法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取得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三)拟新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按期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申报时项目主体工程未完工;

(四)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

(五)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单个项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按本办法第八条核定投资的30%

信息来源:奈曼旗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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