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奈曼旗八仙筒镇旭日蔬菜商行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2 浏览次数:62

关于对奈曼旗八仙筒镇旭日蔬菜商行行政处罚的公示

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八仙筒镇旭日蔬菜商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2150525MA0N7N850G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常芬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312月12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4328

处罚事由:

销售的芹菜”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处罚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免予处罚

缴纳情况: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市监处罚[2024]05007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