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印发《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121

 

 

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统筹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425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区、市、旗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遵循随机、公正、公开、规范、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三条 本局执法人员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法规股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实施、指导、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四条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工作模式。

第五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包括“一单、两库、公开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等内容。“一单”是指行政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单”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修订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得对未列入“一单”中的任何事项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的,不适用“双随机”检查方式。“两库”是指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工商登记名录库为基础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的检查项目和执法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执法人员姓名、单位、执法证号、执法类别和执法性质等。

第六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的“一单、两库、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等项内容应当在网站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一公开”应当遵循“谁检查、谁处理、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 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被检查对象的范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

第八条 制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于守信市场主体,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第九条 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可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项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检查人员。对同一企业,不同行政科室同时实施检查时,应当实施联合检查。

第十条  强化抽检结果运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十二条 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或在专项检查中不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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