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村申请临时救助评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5-21 浏览次数:115

会议类别:村民代表会

会议时间:2024.5.14

会议内容:

     按上级部门要求现在可以为村民申请一批临时救助,要求是因家庭突发困难户符合申请临时救助条件。本村倪庆春、闫秀、王永林、高凤明、刘庆兰、王永祥6户都是因突发疾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户。

     倪庆春  3口人,夫妻两人都是肢体残疾,女儿今年3月确诊精神分裂症,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万多元;

     闫秀,2口人,本人于今年3月确诊胃癌,在通辽市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医药费共花费1.2万元;

     王永林,2口人,妻子许爱枝在2023年抑郁症发作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治疗费用共花费1万多元;

      高凤明,2口人,本人于今年3月突发脑梗死,肺炎在吉林省前卫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现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刘庆兰,1口人,本人在2023年确诊卵巢腺癌在通辽市医院接受化疗。

     王永祥,2口人,本人于2024年2月确诊肝癌,在北京接受化疗,费用共花费3万多元。

    请各位参会代表发表意见,以上6户是否符合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

    经参会代表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本村以上6户符合临时救助申请条件,档案材料上报镇民政办。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