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守信激励案例

发布日期:2024-04-07 浏览次数:30

 

一、激励对象

通辽市禹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办事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2.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17〕246号)

三、办事事项

守信激励

四、执行部门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激励措施

通辽市禹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特殊劳动保护等相关政策,打造了企业与工人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在2023年重点行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中各项指标考核优秀,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认定为“A”级。将对企业给予信用加分。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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