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关于立即开展工贸行业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0 浏览次数: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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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工贸行业粉尘爆炸、铝水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进一步巩固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果,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通安委会字〔2024〕2号)、《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工贸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通应急发2024〕13)要求,决定在全范围内立即开展工贸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内容

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旗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紧盯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喷涂、人员集中、易燃品生产堆积、用电设备集中、电线私搭乱接等高风险场所,严查动火、动电、吊装、有限空间、筒仓清库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规标准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情况。旗应急管理局组织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或执法小分队,下沉企业,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薄弱的企业开展综合督导,严查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旗应急管理局联合属地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有限空间作业、涉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涉煤气、涉氨涉氯、涉喷涂、涉筒仓等企业为重点,把火灾隐患大、从业人员密集、日常执法检查次数少、重大事故隐患报送为零、停开频繁、岁末年初生产赶工超能等安全风险高的企业作为主要目标,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步延伸抽查排查其他工贸企业,严查企业“关键少数”不执行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上报处理、问题隐患不及时彻底的整治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是否认真对照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是否带头组织学习《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是否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关于防范遏制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若干措施》;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带头组织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等情况。

(四)企业危险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管理情况。企业是否深刻吸取近期因违规动火、有限空间作业防护和救援不当、铝加工粉尘爆炸、铝水遇水爆炸等国内工贸行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是否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电气焊和其他动火、有限空间、煤气、高处、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是否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等情况。

(五)外包外租单位及作业管理情况。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打非治违”“罚而不改”和外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外包外租等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整治,相关问题隐患是否按要求完成整改;是否仍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是否及时督促整改等情况。

(六)全员安全及应急技能培训情况。企业是否专题组织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培训,提升企业“关键少数”和基层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相关技能;是否建立并落实包含外包外租、实习人员等在内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是否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清扫作业等特殊作业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等情况。

(七)应急救援演练情况。是否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按要求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等内容,是否掌握安全逃生技能。

(八)应急储备和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值守情况。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演练要求;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易泄露、聚集区域相关应急检测预警、呼吸器等救援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密集区域、紧急出口照明、防灭火物资等是否备齐备全且符合使用条件;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并落实节假日及重要时间段主要负责人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安排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安全巡检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等情况。

二、排查整治有关要求

(一)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旗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强化与消防、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组织工贸行业监管人员,抓重点、盯关键,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依法查处企业和相关人员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同时对相关人员采取行刑衔接、一案双罚等措施,切实督促企业“关键少数”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推进隐患整改。旗应急管理局紧密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综合采取“执法人员+专家”“突访+回头看”等模式,坚持入企检查先抽考检查企业“关键少数”履职、组织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培训等情况,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报送动态闭环机制和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不整改完毕不撤档、不销号”的隐患整改要求,确保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查出的问题隐患切实整改到位,切实管控住风险。

(三)严格开展督查问责。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专项督导组或执法小分队,对相关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抽考访谈等。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各旗县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检查地区和企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行动部署迟缓、工作敷衍,查不出问题、查出问题不及时处理等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并约谈。

()各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隐患整改期间,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落实自查自改要求,对在全国两会前发生的工贸行业典型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

三、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

各企业要认真分析本企业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复产复工等关键期安全生产特点,科学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充分把握全国两会前后风雪低温沙尘等气候、市场行业波动、人员变动等因素,督促指导企业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强化对厂房、设备设施、道路、用电、用水、用气、用火等巡查巡检,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超进度、抢产量、违规开展检维修和危险作业、设备启停频繁、人员调岗违规开展临时作业等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企业要按照附表要求,每周五将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nmqyjgljjcgyj@163.com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艳伟    电话18047512751    

联系人:李殿伟    电话18647677119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4年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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