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丝旋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的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128

执法

单位

检查

对象

单位

地址

检查内容

执法依据

监督检查情况

整改结果

备注

2024年4月29日

奈曼旗

应急管理局

内蒙古丝旋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工业园区A区

1.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真实性

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

4.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8.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1.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发现明显问题

2.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真实性 未发现明显问题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未发现明显问题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现明显问题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考核 未发现明显问题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发现明显问题

7.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未发现明显问题

8.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并按要求进行备案未发现明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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