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奈曼旗大镇鸿道烟花爆竹经销处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31 浏览次数:16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大镇鸿道烟花爆竹经销处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光林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 8 30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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