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罚依据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缴纳情况 |
处罚机关 |
李灵芝 |
李灵芝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 |
通奈交罚【2024】2017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
责令改正,处罚款200元。 |
2024年4月17日 |
2024年4月19日已缴清 |
奈曼旗交通运输局 |
石奎平 |
石奎平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案 |
通奈交罚【2024】4038号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责令改正,处罚款200元。 |
2024年4月23日 |
2024年4月23日已缴清 |
奈曼旗交通运输局 |
董刚 |
董刚未按规定进行蒙G8557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案 |
通奈交罚【2024】2018号 |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 |
未按规定进行道路运输许可证年度审验 |
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
2024年4月22日 |
2024年4月22日已缴清 |
奈曼旗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