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做好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30 浏览次数:213

关于全力做好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旗内各工业企业:

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我旗接连召开了多次专题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传达自治区、通辽市相关会议精神,对我旗的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工信局也多次下发文件,对全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旗内各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将疫情防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为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及家人的健康安全,有效防范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避免疫情在企业出现、扩散和蔓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控工作

各工业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根据《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4号》要求,旗内企业确需开复工的,要向旗工信局备案,在旗人民政府指导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防控和组织生产工作后,方可开复工

二、全力做好开复工生产防控工作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全面掌握务工人员信息及其身体健康状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是加强对疫情控制期间的开复工时间安排,能晚开复工的尽量晚开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开复工,减少不必要的传染危险。

二是要加强企业员工流动管控企业外出职工,务工人员不得直接上岗,特别是湖北地区的返岗员工,一定要严格按照旗委、政府相关部署要求自行隔离,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履行各项健康检查监测程序,并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三是要加强对企业生产生活环境的管理。强化对厂房、企业职工生活区的检查督导,时刻密切关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加强企业的食堂、宿舍、浴室、厕所等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采取经常消毒、通风换气、加强监控等措施,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四是加强防控疫情氛围,企业门口要有登记,有体温检测,企业内部各个活动场所有温馨提示。实行轮岗制的企业,尽量不要再与来自武汉等疫情地区人员轮岗换岗,旗外人员进入厂区要汇报,并隔离14天之后参与生产。

五是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企业开复工生产期间,凡是发现任何疑似症状的员工必须及时安全撤离工作及宿舍区域,实施隔离,报告旗工信局及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并马上停止生产

三、建立健全各项防控机制

各工业企业在旗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尽快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小组,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建立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各工业企业开复工前将本企业防范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小组具体联系人报至旗工信局邮箱,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点前将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报送工信局邮箱。

四、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各工业企业要密切与卫生防疫部门的合作,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发送给企业员工,引导企业员工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人人做好卫生防疫,及时解疑解惑,消除恐惧心理,正确面对疫情,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要严格执行春节长假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及时掌握企业员工的动态信息,特别是开复工前要重点对春节期间到过武汉或武汉籍的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奈曼旗工信局值班电话:0475-4212818

联系人:孙青楠,18904759009

箱:nmjwbgs@163.com

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举报电话:0475--4455063

 

                 奈曼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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