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奈曼旗新镇白音昌村鸿双喜生鲜超市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次数:69

执法机关: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新镇白音昌村鸿双喜生鲜超市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2150525MA0N5C2A22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素华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23日

处罚事由:

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正。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1600元整

缴纳情况:

限期2024年2月7日前缴纳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市监处罚〔2024〕10005号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信息来源: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