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近日,八仙筒司法所联合八仙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城市管理办公室对辖区内国旗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针对辖区内商户及农户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及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国旗情况开展逐户排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同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宣传,告知他们根据第十九条的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走访排查中群众不仅积极配合,主动更换,更有主动担任“宣传大使”的,积极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身作则规范使用红旗。
下一步,八仙筒司法所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国旗尊严,规范升挂和使用国旗,形成全社会尊重和爱护国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