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纪委监委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纪律提醒

发布日期:2023-06-12 浏览次数:69

      正值2023年“升学季”,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新风正气,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持续营造廉洁清朗的社会氛围,现向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严禁借子女及亲属毕业、升学之机,以自己或他人名义,违规操办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严禁以提前或延后操办,隐蔽场所操办,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微信红包等电子礼金、礼券。

      严禁使用公款或管理和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请,核销子女及亲属学习、外出旅游等费用。
      严禁以任何形式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升学宴请。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送子女及亲属入学、外出游玩和供“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使用。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提醒在前、防范在先的原则,对广大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对今年有毕业升学子女的要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亮明“高压线”。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管理,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升学宴”和参加“谢师宴”等不正之风。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升学季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采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坚持风腐同查,着力发现和查处通过收送礼品礼金搞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勾连纽带。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工作措施不实,致使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多次出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的,在查处操办人员的同时,还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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