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奈组通字〔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涉企事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2024年2月23日,沙日浩来林场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文件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沙日浩来林场共有18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4人,非党职工14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全体公职人员填写《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表》,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18名公职人员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家属子女均无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此次自查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
沙日浩来国有机械林场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