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9日我局拟对内蒙古奈曼旗昂乃型砂厂(普通合伙)《内蒙古奈曼旗昂乃型砂厂年产25万吨铸型用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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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废气。项目烘干、焙烧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降尘室+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 筛分设备采取密闭措施成品堆场堆放于密闭成品库中,厂区定期采取洒水、铺设苫盖网的方式控制扬尘污染。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隔离、减振、加强维护等措施降噪。 4、固废。项目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灰渣收集后外售周边农户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