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司法系统党委
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陈浩斯巴雅尔
(2019年12月)
根据中共奈曼旗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旗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双向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司法系统党委2019年度落实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拥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入党委全年学习计划,全年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23次,所辖党支部集中学习20次,微信平台内常规性转发200余条学习链接;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委自9月19日部署全系统主题教育工作以来,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集中研讨2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36次,举办读书班4次,警示教育、典型教育6次,党委书记讲党课1次,编制了4期主题教育专题简报;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上交了8篇调研报告;对党员自我检视的70条问题、开门纳谏梳理的7条问题、对照全旗13个专项整治查出的12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在“倡议我响应、志愿我行动”活动中为群众办好事实事40余件;于12月10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3个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在工作中始终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党委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书记分别负责的工作合力。全年召开党建专题会议4次,深入基层支部指导党建工作6次。
(三)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建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落实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机关党支部带头召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及时将活动发到微信群,鼓励督促各支部积极效仿,结合业务工作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推进全系统基层支部党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二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支部建设。公证处党支部、恒俊律师事务所支部列为党委示范党支部,并分别下拨2000元党费,指导示范支部按照“六有”“八有”标准,制作了党建展板,购买了支部建设工作相关材料。三是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派选3名机关干部下基层司法所开展结对帮扶,为基层干部指导重点业务工作;为富民社区院北小巷230米街道路面铺设立砖;公证处支部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客观原因导致当事人不能到场的,采取上门公证服务。四是党员队伍管理工作。完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各党支部、全体党员的基本信息,及时在平台上受理转出、转入的党员工作,完成了党员统计工作;组织1名培养对象参加学习培训,按期发展,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向律师事务所倾斜,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积极上缴2019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台帐工作;党委向组织部推送了1名旗级优秀党员、1个旗级先进党支部,在律师事务所支部中推送了1名优秀党员,1个先进党支部,系统党委内部表彰了3个先进党支部,8名优秀共产党员。五是抓党建脱贫攻坚。为13个贫困户每户购进鸭苗30只,户均增收近千元;帮助引进3000亩水稻新品种,共计增收36万元;协调发展螃蟹养殖示范户,共增收2.5万元;扶持食用菌专业户产销一条龙,在原有8个菇棚基础上,又新建4个棚,效益增加50%,新增就业10人;新发展的四户民宿已有两户年收入有望达到3—5万元;妥善安排了三名失学青少年,其中两人在职高就学,1人以就业的形式正在学习技术。
(四)加强纪律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督促各支部、各股室、所负责人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7月份上报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总结。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司法所、二级单位,针对“正风肃纪”活动“肃纪”行动要求,对16个司法所、2个二级单位、5个律师事务所全部进行了督查,对查出的的3个问题已督促各部门进行了整改。三是开展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讲座20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万册,宣传单10万余份;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矛盾纠纷化解,排查走访1600余户,摸排社区矫正人员8470人次,刑满释放人员2685人次;律师在旗司法局报备代理涉黑案件23件。
(五)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按照旗委宣传部要求,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15项;年初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7月份向旗委宣传部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向市级媒体发送新闻35余条,采用22条,旗级媒体发送新闻50条,采用26条,编制司法行政系统简报25期,推出法治奈曼公众号13期,刊登30篇信息;日常在微信平台向全体干部推送“主题教育”“奈曼党建”、学习强国、“活力奈曼”相关链接。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七一”期间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了全旗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文艺汇演大合唱比赛活动,获得组织奖荣誉;组织参加了政法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
(六)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全体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显著提升了各项业务水平。一是为全旗16个苏木乡镇场街道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法律知识200多条,解答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以“奈曼旗青少年法治教育大讲堂”为载体,组织法官、检察官、双语律师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集中法治宣讲活动42次,参与师生达到7800人次。二是全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95件,调处成功率98.29%,涉及金额1334.64万元;12个司法所被司法厅评为一级司法所。三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创新“三”集中、“两”回访、“一”点验制度;开设文化大讲堂,邀请老师为全旗180多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人文关怀。四是法律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全年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案件1195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813件,免费办理23件,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8件,接待法律咨询近400多人次。五是法制工作开局良好,建立了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有效结合的衔接机制,共受理行政复议3起,出庭应诉7次,收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22件,推行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六是司法行政改革稳步推进。全力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建成旗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嘎查村公共法律服务室83个;年初我旗被推荐为“全国普法先进县”,司法局干部张晓磊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青龙山司法所及所长李瑞军被推荐为“自治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自治区人民满意公务员”。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够强。党员队伍素质能力参差不齐,个别干警工作不够主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存在司法行政工作条件不完善的客观原因,但队伍整体能力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全旗大局意识上还是存在差距的。
(二)党建责任落实不够严。各支部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组织生活开展质量存在差距。
(三)党建工作内容不够丰富。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导致党组织的凝聚力不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方式不够灵活,单一的原文传达学习方针政策等政治内容,研究讨论次数少,缺少新鲜感和吸引力。
三、下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加强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知识素养,以更高的本领去实践工作,为群众解决难题,践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各支部指导督促党建工作,掌握党组织书记对支部工作的看法和疑问,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层党支部和律所支部针对性地进行党建指导;以整治机关灯下黑为契机,督促指导各支部高质量完成“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组织生活;开展党员挂牌活动,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增强党员的组织认同感。
(三)推行党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一是党建+法治宣传。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引领带头作用,组建法律宣传党员志愿服务队,下沉基层、学校等地开展法治讲座,同时依托党组织生活,把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议题、宣传活动主题,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党建+法律服务便民利民。设立公证服务便民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孕及特殊原因不能前来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减免公证费的利民服务,切实履行“最多跑一次,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设立党员法律援助服务岗,及时解答群众对法律援助事宜存在的疑问,达到让群众少跑腿,及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的便民服务;三是党建+律所支部示范点。根据律所党组织班子、党员队伍、律所文化、律所业务、社会评价等各方面标准确定党建示范点,积极引导、鼓励示范点律所完善机制,探索、发展党建品牌,使之成为带动全旗律师党建工作发展的“红色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