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奈曼旗应急救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1-16 浏览次数:179

关于表彰奈曼旗应急救援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相关单位:

2019年,在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下,奈曼旗应急管理工作实现了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而时效性、综合性、专业性、系统性、复杂性、紧迫性又极强的一项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旗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请示旗人民政府批准和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对在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019年,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部门通力协作,高效处置,涌现出一批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他们不畏艰险,不惧困难,冲锋在前,成为处置化解重大风险的主力军。对此特授予奈曼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奈曼旗公安局特警大队、奈曼旗公安局大沁他拉镇公安派出所、奈曼旗市政管理所“应急救援先进单位”称号。

在应对处置各类灾害的过程中,也涌现出了担当作为、勇当先锋的社会力量,他们舍小家为大家,无私奉献物资装备,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工作,为我旗社会应急联动机制打下坚实基础,为成功处置突发事件作出贡献。特授予内蒙古哈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奈曼旗大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奈曼旗老兵义务消防队“社会应急联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奈曼旗实验小学“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9年,还有很多默默无闻的应急管理工作者,他们在抢险救援中挥洒汗水,他们在防灾减灾及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们立足本职工作,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力量。特授予沙日浩来镇宝贝河村党支部书记侯世文、青龙山镇大沟村党支部书记李国仪“社会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青龙山“三网一员”张士锋“防震减灾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通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刘公羽、奈曼旗宏基水泥有限公司范树青、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刘吉国“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宋殿广、宋航、王琦、张春旭,奈曼旗应急管理局赵佳伟、张慧姝、刘晓红、庄志鹏“应急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应急管理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单位和广大应急管理工作者,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全力推动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为奈曼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