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旗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旗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19〕45号),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全旗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全旗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旗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自治区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旗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治理,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全旗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稳定,为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做好“十四冬”消防安保工作。全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四冬”)将于2020年2月16日在我区举办,呼伦贝尔市作为主赛区,承担着开、闭幕式以及多项赛事的举办任务,呼和浩特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等承担着部分单项赛事举办任务。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前全国范围规格最高的冬季运动赛事,“十四冬”消防安保工作标准高,任务重。各地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确保“十四冬”举行期间,全旗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圆满完成“十四冬”消防安保任务。
(二)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商务、民政、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要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要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督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商务、文旅、住建、市场监管、燃气管理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要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整治突出隐患,提升管理水平。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严控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文旅局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深入宣贯国家文旅局和应急管理部《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国务院公布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燃气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电力部门要督促供电企业开展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供电企业整改合格后可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检查,消防救援机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大对供电企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指导供电企业消除火灾隐患,把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化工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消除危险化学品企业火灾隐患。要大力推动化工企业工艺处置队建设,尚未完成建设任务或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地区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按标准建齐,同时加强对企业工艺处置队日常管理训练及应急处置演练的指导,督促其尽快形成战斗力。
(五)强化基层管理严控“小火亡人”。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农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小区、出租屋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的检査,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与消防救援机构形成工作合力。
(六)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治理。工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对辖区小微企业以及小食品加工店、小型服装、鞋帽加工点等家庭作坊进行排查,准确掌握辖区小企业、家庭作坊数量、类型及消防安全情况,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器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严防小单位、小场所火灾事故。
(七)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地要加强值班值守,前置执勤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形势研判。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研判一次本地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防救援机构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通报重点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
(二)集中培训发动。各地要组织行业部门负责人、苏木乡镇相关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厘清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检查内容、方法。
(三)组织单位自查。督促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行业系统排查。各行业部门、具有行业管理性质的大型企业要指导监督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加大核査力度,对自查自改不到位的,督促重新开展。
(五)严格执法检查。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结合开展的消防安全治理行动,依法严格执法检査,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六)实行清单治理。各行业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七)重点约谈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地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消防救援机构要对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重点约谈。
(八)实施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8日前)。各地各部门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天气寒冷、干燥多风,用火用电多,促销活动多,物流、购物等场所火灾荷载增加、人流密集,火灾高发、易发。各地区、各部门务必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旗安委会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消防救援大队。各地各部门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要组织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将工作总结报旗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中典型事例、做法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姚志华,联系电话13847567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