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奈曼旗三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的双随机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127

时间

执法单位

检查对象

单位地址

检查内容

执法依据

监督检查情况

整改结果

备注

2024年3月28日

奈曼旗应     急管理局

奈曼旗三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工业园区锦绣大街北、华鑫路东

1.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闭、封堵 

2.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

4.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条、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1.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闭、封堵(未发现明显问题); 

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发现明显问题);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未发现明显问题); 

4.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发现明显问题); 

5.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发现明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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