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防汛水利工程管理站三务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19-06-03 浏览次数:145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三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工作职责、服务承诺

2、领导班子组成及成员分工情况

3、党组织设置及主要职责情况

4、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5、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

6、重大决策执行情况;

7、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8、党组织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

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10、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11、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12、党组织的设置、换届选举、人员分工及主要职责情况;

13、党员发展情况;

14、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15、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16、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情况;

17、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情况;

18、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19、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情况;

20、干部管理教育培训情况;

21、干部职工评优、职称评定情况;

22、职工干部考勤考核情况;

23、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

2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及自治区、通辽市和我市相关配套规定情况,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2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二)政务公开

1、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目标、重大决策实施情况;

2、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我市的有关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情况;

3、本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服务承诺等事项;

4、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

5、对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的投诉处理方法;

6、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本部门的热点、焦点等情况;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1、在“三务”公开平台上公开。

2、单位设立固定公开栏。

三、公开程序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严格区分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的具体情况,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基本程序,确保“三务”公开有序进行。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确定内容、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有序进行公开。

1、确定内容。根据公开内容,结合实际,确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公开确定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公开时做到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归档管理。对公开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登记归档,规范保存,做好备查备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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