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二十家子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公开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关于我村农田井事项,上述程序已经履行完毕,现将村民会议决议公开如下:
确定用大林子村李伟打井队实施此井的工程,经询价,每米价格150元,井深50米,预计需费用7500元。公示日期自2024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共7天。欢迎广大群众对此公开内容进行监督,如发现上述程序有缺失或会议决议内容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可以向村党支部书记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苇莲苏乡纪委反映。联系人:孙洋 。联系方式:14794757213。
苇莲苏乡东二十家子村党支部
东二十家子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