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日班花司法所接到席某电话,称其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涉及标的20多万元,席某表示实际本金8万多,咨询该怎么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查阅相关材料了解这起债务纠纷的全部过程,还找到债权人刘某的联系电话,约定时间进行调解。3月7日,在司法所人民调解室,对双方采取了“背靠背”式调解,确认了债务的实际金额。调解员耐心的向当事人解读民法典中关于诚实信用和债务纠纷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刘某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沟通和法律解读,自愿放弃12万利息,席某当天偿还25000.00元本金,余款59100.00元本金明确了还款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到奈曼旗人民法院办结了“执行案件”。3月13日经回访得知双方对此次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