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
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司法所与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成员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成立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组长的矫正小组,明确小组职责,明确小组成员工作内容责任。
压实责任,开展入矫宣告
入矫宣告仪式要求矫正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根据矫正对象情况与居住地民警对接,共同制定个性化监管方案,指定责任人,建立以司法所为主导,派出所协同辅助的沟通平台。充分发挥民警在矫正小组中的作用和职业优势,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谈话,阐明注意事项,提醒遵纪守法。
加强协调,开展交流座谈
矫正首要任务是“矫心”。针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敏感、脆弱、情绪多变的心理状态,组织矫正小组成员交流座谈,详细询问其监护人,动态性针对性落实矫正小组职责,对有心结的矫正对象,司法所和派出所民警联合,对症下药,引导其消除心理障碍,以昂扬乐观的健康心态迎接困难、正视困难、解决困难,做到“矫心”“正行”。
下一步,八仙筒司法所将继续结合两所共建工作,最大程度发挥矫正小组作用,使其成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的有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