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奈曼旗交通运输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浏览次数:97

一、制定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9〕85号)以及旗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监管检查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运行,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根据统一公布的交通运输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管理

三、工作原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当坚持依法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

四、工作内容

具体检查事项包括对辖区内已纳入监管范围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客运站、货运企业驾培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公交出租企业、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具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重点对抽查计划的落实,坚决克服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错误等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的现象,将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管控到位。

(二)依法实施检查。执法人员、市场主体随机抽取组合后,检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抽查工作细则开展检查,要规范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树立文明规范的交通运输执法形象。

(三)及时公示结果。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内监管平台与自治区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与行业外相关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和互认。

 

解读机构:奈曼旗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张国明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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