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服----致全场广大农机手朋友的一封信
全场广大农机手朋友们:
春耕农忙季节是农业机械使用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机作业安全,同时履行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便于农机合作社、广大农机车主及驾驶员知晓法规政策,避免造成损失,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农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严禁无牌证作业,违章载人,超速超载。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车主及驾驶员在田间作业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农机作业只能在耕地和获取人工种草审批的草地及符合林下经济规定的成林地开展。农机车主及驾驶员应明确全场地类性质认定原则,结合奈曼旗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垦禁牧的公告》和《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林下种植行为的公告》的事实,在涉及耕、种、防、收等农机服务作业前应与服务地块经营户明确地类性质,尤其对要求夜晚开展农机作业的地块,更应该注意核实地类性质的义务。若农机车主及驾驶员未尽核实义务,致使土地用途被改变,则从事、参与实施农机作业相关人员,均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一经发现违法开垦草原林地等相关情况,执法部门将依法查扣农机、设备等违法工具,制止违法行为,并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违法行为:1.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拖拉机;2.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和行驶证;3.将拖拉机、收割机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准驾机型不符的人驾驶;4.饮酒后驾驶;5.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效的拖拉机;6.非法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过度疲劳时驾驶;7.驾驶时离开驾驶室;8.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四、相关执法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控制度,并采取“天上看、地面查、全覆盖”的综合监管措施,及时掌握各地类合法使用情况,对违法占地耕作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五、凡在六号农场范围内实施农机服务作业的农机车主及驾驶员等相关人员,都适用本告知事项所载内容。
请广大农机手朋友们知晓法规政策,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护林草生态资源,努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丰产。
国有六号农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