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催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85

新政发20244

 

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催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    

 

各嘎查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旗政府工作要求,2024年特殊人群和普通人群参合率必须达到100%,镇政府决定在各嘎查村开展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催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各包片领导对未完成缴费工作的嘎查村负主体责任,各嘎查村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两委班子成员包户完成催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是重要民生工程之一,镇政府已把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纳入各嘎查村年终考核指标,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对催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嘎查村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意义,宣传对参保人的保障作用,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扩大覆盖面。  

(三)提高服务效率。各嘎查村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催缴提醒、信息采集等工作。对参保缴费不便的群众,各嘎查村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缴费人顺利缴费。各嘎查村一般群体、特殊群体未缴费人员名单已通过微信群下发至各嘎查村,要求此项工作确保在2024年2月5日前完成。

附件:1、新镇各村特殊群体未缴费人数统计表

2新镇各村一般群体未缴费人数统计表

3、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新镇人民政府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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