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执法单位 |
检查对象 |
单位地址 |
检查内容 |
执法依据 |
监督检查情况 |
整改结果 |
备注 |
2024年1月26日 |
奈曼旗应急管理 局 |
内蒙古恒玻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工业园区A区 |
1.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1、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发现明显问题); 2、未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发现明显问题); 4.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未发现明显问题); |
责令限期整改,3月5日已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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