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审计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日期:2019-06-03 浏览次数:178

奈曼旗审计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一、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年召开二次。

二、支部民主生活会主题要明确,要根据党员的思想实际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来确定主题,重点要放在领导“四风”方面,廉政建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由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内容和要解决的问题,提前一周通知全体党员认真做好准备。

四、党员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生活会,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依照民主生活会确定的内容递交书面材料(含外出党员)。

五、召开生活会前,就会议内容、时间报告上一级党委,上一级党委要派人参加。会后要把生活会记录上报上级党委审查。

六、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专人,尽快予以解决。

七、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防止把生活会开成“评功摆好”会或“工作总结”会。

八、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一)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理出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认真付诸实施。

(四)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要求,要把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要主动地进行自我认识、自我检查,争取党员的批评帮助,并及时加以纠正,以此加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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