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报住建局2019年9月份工作总结 及10月份工作计划的函

发布日期:2020-01-04 浏览次数:82

关于呈报住建局20199月份工作总结

10月份工作计划的

旗委办:

根据旗委办《关于按月上报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通知》要求,呈报住建局2019年9月份工作总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一、9月份工作总结

(一)市政基础工程

1.辽河大街西延道路,完成沥青混凝土铺装,正在进行人行道土方平整;

2.工业园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1#、3#、4#泵站正在进行设备安装,2#泵站室内装修及院内附属工程正在施工;

3.露天体育场改造工程,13间商业用房内部装修及屋面防水完成,高杆灯采购。

4.大镇城区公共卫生间建设,共新建公共水冲式公厕3处、改建旱式公厕1处,目前水冲卫生间正在进行基础施工,旱厕正在进行拆除工作。

5.供热工程,热源厂锅炉及附属设备维修已接近尾声,正在更换1号炉往复炉排,2号炉脱硫塔正在改造中;华庭福地换热站设备安装已完成,盛世国际换热站正在安装中,预计9月末完成。

6.落实“六联六建”活动,联系所在社区协调街巷休整事宜,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铺砖。

(二)棚户区改造工程

1.华典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共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书16户。

2.统计2017年公益事业项目和富民北区项目被征收户购房补助信息,上报财政局,申请被征收户购房补助款。

3.对富民北区33户、大沁他拉路北延34户被征收户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对其地上附着物登记造册,做出补偿概算。

(三)危房改造工程

1.按照上级要求,经过几轮的排查、鉴定、统计,我旗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无房)1270户(其中上级下达任务1261户,后新增旗本级解决9户),改造稳定脱贫户危房99户,改造一般农牧户危房487户。

2.我旗四类重点对象、稳定脱贫和一般农牧户共需补助资金5326.15万元,现旗财政已拨付补助资金3316.3272万元,未拨付补助资金2009.8228万元。

3.对33个未出列贫困嘎查村住房安全情况进行了验收,应改造户已全部进行改造。对140个已出列贫困村目前正在进行回头看工作,现未发现住房安全问题。此外三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四)工程管理方面

1.制定《奈曼旗住建系统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筹备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开展危险性较大部分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2.印发《全旗住建系统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住建系统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3.继续开展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工作,按照市检查组的要求,指导企业将未录入实名制平台各在建工程项目补录完毕。

4.根据市住建局和旗委政府相关安排,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认领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容录入工作,同时对外进企业承揽项目、建材企业生产情况和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等进行调查上报。

(五)人防工程

1.完成新建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3个,对新建项目审批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达到新建审批项目全部线上办理的工作要求。

2.按照《自治区人防办关于组织2019年实战化演习和做好全区人防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通人防字【201926号)要求,圆满完成了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3.协同人防质量监督站组织领导小组对五号公馆物资储备工程进行了工程验收并颁发了防空地下室验收合格证。

二、10月份工作计划

(一)市政基础工程

1.辽河大街西延道路,计划完成人行道铺装;

2.工业园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计划完成2#泵站室内装修及院内附属工程,1#、3#、4#泵站电器自控设备安装完成;

3.露天体育场改造工程,准备塑胶跑道施工,准备安装高杆灯;

4.大镇城区公共卫生间建设,计划4处公厕完成主体施工。

(二)棚户区改造工程

1.继续协调华典新城剩余24户被征收户、做好被征收户意向统计工作,为协议书签订工作做准备。

2.公益事业项目(王府街、东兴街、解放街),剩余42户未签约,继续做工作,积极协调被征收户,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打消被征收户无理要价的态度。协调旗财政局,筹集拆迁补偿款和购房补助款。

3.计划将拟定的2019年公益事业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报旗政府审批,待审批完成手续完备后,将进一步实施房屋征收。

(三)危房改造工程

1.要求各苏木乡镇对新增的26户改造户(第一轮鉴定后增23户,第二轮鉴定后新增3户)加快改造进度,在10月10日前全部完成。

2.各苏木乡镇在10月1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归档和电子档案录入工作。同时要求各苏木乡镇督促改造户于10月中旬前入住新房并对原危房进行拆除。

(四)工程管理方面

筹备有限空间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继续做好建国70周年大庆及今后一段时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五)人防工程

1.对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单位和个人继续进行追缴;对“未批先建”项目加大执法力度,逐户催缴,并对巡查整改存在的问题继续整改。

2.开展人防工程现状普查,及时进行人防工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加强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确保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继续完成旗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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