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审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9-06-03 浏览次数:116

奈曼旗审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切实保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一条 理论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党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组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负责。

第二条 理论中心组成员为局班子成员和党组成员。根据实际需要,理论中心组学习可扩大至各股(室)负责人及党员干部。

第三条 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市、旗三级有关文件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现代科学知识、历史知识、业务知识等。  

第四条 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制定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 每季度制定阶段性的学习安排;办公室负责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学习资料准备和学习记录;负责中心组学习总结和通报上报有关资料;负责学习资料及学习情况的积累

第五条 理论中心组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中心组成员按照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认真研读原著,做好读书笔记和集中学习研讨问题的准备。理论中心组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和研讨,每次集中学习要有明确主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60小时)

    第六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地学习。增强在

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提高思想、

政治、理论素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理论中心组成员可根据实际每年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篇体会文章

 严肃学习纪律,提高学习质量。理论中心组成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要求参加集中学习,学习实行签到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组长请假

 加强档案管理理论中心组要按年度建立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成果、学习考勤。学习档案要规范、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党组中心组学习概况。办公室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考勤和学习记录,按年度汇总归档

                                                        奈曼旗审计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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