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审计局
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安排
2018年,奈曼旗审计局在旗委、政府和通辽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专业水平,以创建实干型、服务型、创新型、清廉型的审计机关为抓手,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作用,在促进宏观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维护民生等方面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现将2018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8年我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在预算执行审计上求深、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上求真、在政府投资审计上求精、在民生保障资金审计上求严、在审计质量管理上求细,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2018年,我局共开展审计项目21个,参加统审项目9个,目前已全部完成。
一是扎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开展了第一季度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第二季度稳增长项目内蒙古银行落实防控金融风险相关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第三季度奈曼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第四季度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资金投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绩效和目标实现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等问题。我局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明确了主体责任,采取边审计边推动问题整改的措施,有效地发挥了跟踪审计的作用。2018年,四个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已经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是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完成对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主要对旗财政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旗财政收入质量和旗财政财力情况、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情况、政府性债务情况等以及旗地税局税收计划完成、税收政策执行以及税收征管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预算编制不够完整、违规调整预算支出、累计应列未列支出、应置换未置换债券资金等问题,已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审计报告已经完成并代政府向旗人大常委会所作审计工作报告。
三是认真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完成对旗水务局2014年度抗旱应急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项目施工工程量计量不实等问题。2018年共核减工程款并上缴财政660万元,有效地节约了政府资金,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责。2018年,受旗委组织部的委托,我局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紧扣权利与责任,重点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效益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共完成对14个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并出具审计报告。通过审计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责任意识,促进了领导干部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同时也为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较为详实的审计结果报告,使审计结果切实成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五是深入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按照奈曼旗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精准扶贫工作全面排查整改方案》要求和旗委、旗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组成四个审计组,自2018年5月份开始,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旗2015年以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欠拨扶贫专项资金和欠拨2017年整合资金; 2、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贴息对象支付贴息资金;3、使用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风险补偿金后未进行有效追索清收;4、扶贫资金购置农机具贫困户未受益;5、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不明; 6、项目建成后未投入使用,未发挥资金效益;7、风险抵押金贷款放大倍数不够;8、项目实施缓慢或未实施;9、项目建设未经政府采购或未进行招投标;10、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超标准建设,导致户均建设面积超标和群众自筹资金比例过高、生态移民实际入住户与批复不符;11、资金入股分红,没有资产抵押或抵押资产未做评估等。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整改,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
(二)参加自治区审计厅、通辽市审计局组织统审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开展库伦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参加并完成通辽市审计局对库伦旗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计。重点对库伦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廉租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
二是开展通辽市2017年—2018年6月末医疗保险基金审计。4月中旬,参加并完成通辽市审计局对库伦旗和通辽市医院2017年至2018年6月末医疗保障资金的审计。重点对库伦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民政救助医疗保险资金、通辽市医院等部门开展审计。
三是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审计。6月初,完成通辽市审计局对库伦旗2016年至2018年5月末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主要包括减少大气污染和节能减排、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
四是开展对库伦旗政府性债务化解情况的审计。7月份,完成自治区审计厅对库伦旗截止到2018年6月政府性债务化解情况的审计。
五是开展对库伦旗政府性债务确认情况的审计。7月份,完成通辽市审计局对库伦旗截止到2018年7月政府性债务确认情况的审计。
六是开展2017年至2018年8月开鲁县扶贫资金审计。9月份,完成通辽市审计局对开鲁县2017年至2018年8月扶贫资金的审计。
七是开展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蒙甘界)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项目的审计。9月末,参加并完成自治区审计厅对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蒙甘界)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项目的审计。
八是开展对2016至2017年乌兰察布市本级及所属旗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9月份,参加并完成自治区审计厅对2016至2017年乌兰察布市本级及所属旗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九是开展对奈曼旗委组织部2017年至2018年10月末党费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根据通辽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完成对奈曼旗委组织部党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三)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2018年,我局始终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决维护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明确班子的主体责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思想保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巩固党的思想教育。结合审计实际,充分利用网络媒介通过微信、QQ等将学习旗委、直属工委、组织部、宣传部推送的学习内容以及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确保学习文件发送至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手上,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集体研讨等形式,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党课等系列活动,有效开展支部书记“每周一学”活动。采取局党组先学一步,支部深学一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普学普讲、交流心得、经验互动等方式,掀起了学习热潮,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在组织好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及学习心得。截止目前,奈曼旗审计局党支部共组织支部学习27次(其中集中学习23次),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11次,中心组学习10次,支部书记“每周一学”共19次。干部讲党课3次(其中廉政党课1次),撰写学习心得40余篇。
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抓党风廉政的保障之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确保审计工作进行到哪里,廉政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三是从严监督执纪,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为新常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根据奈曼旗纪检委要求,结合审计局工作实际,开展对机关内部“四风”反弹问题的自查,坚决清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反弹,并认真做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记录汇总存档工作。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和日常谈话工作,坚持“三个必谈”,旨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防患于未然。截至目前,我局开展廉政谈话22次,开展日常谈心谈话31次。
(四)意识形态建设方面
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审计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狠抓理论武装、阵地建设、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弘扬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通过强化领导班子政治担当,强化思想教育阵地建设,强化干部交心谈心,凝聚起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对党绝对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审计与学习相结合、与思想工作相结合、与支部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升审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十个全覆盖”督导工作。4月初,配合通辽审计市局完成全市“十个全覆盖”督导工作,重点对“十个全覆盖”债务情况、债权确认、评审情况等进行调查,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二是开展项目督查工作。配合市局对全市九大产业链项目督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
三是开展巡查工作。4月中旬,配合旗委完成奈曼旗第十二届第四轮巡查工作。重点对旗财政局领导班子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开展巡查。
四是开展扶贫检查督导工作。4月初,配合旗里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健康扶贫工作考核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6月初,配合旗里完成精准扶贫排查整改检查督导工作,重点对 针对扶贫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等问题,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全面普查、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和整改工作进度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
五是认真开展好扶贫工作。根据旗委、旗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安排,派出3名干部深入嘎查村包户,驻村调查了解贫困户的情况和需求,宣传政策,并结合贫困户实际,制定对应的脱贫措施,协调资金,确保脱贫措施落实到位,完成了贫困户脱贫的任务。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成因
审计人员较少,审计工作任务繁重。我局现有职工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人、人才储备1人、统配生1人。今年,自治区审计厅、通辽市审计局抽调审计人员累计近30人次,每次抽调时间为2个月以上。我局人员在全市各审计机关人员相对最少,又被各级抽调,造成审计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三、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并统领全局,扎实推进四个着力、五个结合,改进审计监督、深化制度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工作思路,抓住重点,主动作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现将2019年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一)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审计队伍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审计队伍政治素养。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各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干部职工学懂、弄通、做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强化审计人员底线思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十要十不要”工作法以及各项廉政纪律,坚持 “零容忍”,做到有责必究,问责必严。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审计铁军。
二是充实审计队伍,加强审计专业化建设。针对我局审计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引入专业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增加审计力量。同时坚持“立足实际、抓住短板、紧盯需要、确保实效”的思路,在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财务、会计等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加大计算机审计学习力度。做到在学中干,干中学,把学习的理论知识联系到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去,逐步提高自身审计综合素质能力,着力打造适应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二)创新突破,推进审计工作发展
一是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以市局审计信息化突破年为抓手,坚持科技强审,积极推进大数据应用软硬件建设和数据管理应用,加强计算机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信息化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审计人员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审计的能力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同时认真落实市局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
二是提升审计质量建设。结合《通辽市审计局关于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通审法审发[2018]209号)要求,针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对照纠正。对审计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严格规范审计程序,进一步提升审计活动全过程中的精准度和规范性,促进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的提高。
三是努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在开展常规性审计监督的基础上,结合审计实际,拓宽审计监督的广度和宽度,加大对重点民生等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
四是推进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内审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完善内审机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相关单位部门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提升内部审计的“防线”作用,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努力实现“多层面”审计监督。
五是落实好审计机构改革制度。根据上级机构改革方案,我局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落实、扎实推进改革任务。
(三)明确思路,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组织对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检查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相关的财政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投入使用,关注项目和资金效益情况。切实反映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二是继续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围绕规范预算管理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批复、本级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的监督,揭示预算编制、批复、执行和调整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推进支出制度改革,加大对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围绕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关注资金分配科学性、管理规范性的同时,更加关注资金使用的效率、效益和效果,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从促进减少损失浪费和节约资源,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出发,认真组织开展以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为主的固定投资审计工作。
四是继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针,突出审计重点,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开展党政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中重点围绕任期内履行部门经济职能、执行国家经济政策、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和效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事项开展审计,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并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部门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2019年,我局将对旗委组织部2018年末委托30个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是做好旗委、政府以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奈旗审计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