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大镇远新烟花爆竹店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树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 2 月3日
处罚事由: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违反的法律法规: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拟对该企业作出处人民币5100元(伍仟壹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缴纳情况:
2024年2月18日已缴纳
处罚机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