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奈曼旗八仙筒镇孙晓波烟花爆竹经销处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06 浏览次数:14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奈曼旗八仙筒镇孙晓波烟花爆竹经销处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晓波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2月2日

处罚事由: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违反的法律法规:

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的规定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2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缴纳情况:

2024年2月5日已缴纳

处罚机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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