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2-01 浏览次数:14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各苏木乡镇场(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以下三类场所:

(一)“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消防工作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各就其位。

2、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开展防火检查,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强化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管理。

3、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责任。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战效果。

4、单位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责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发现火灾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5、物业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服务责任。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提示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安全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初起火灾采取处置措施。

6、多产权建筑物产权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高层民用建筑的产权人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登高作业的障碍物。

7、单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进行局部装修、改造施工,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有关建筑材料、涂料、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要求。

8、第三方机构消防安全服务责任。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执业活动,落实为单位(场所)提供相关服务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1、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①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②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③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④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⑤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2、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②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③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④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⑤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3、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①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②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4、违规用电行为

①私接乱拉电线,电气线路敷设、使用不符合标准。

②使用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老化、损坏的电器产品。

③电气线路、电器产品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④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场所违规敷设、使用电气,或采取与爆炸环境不符的电气产品。

三、加强冷库消防安全管理

各苏木乡镇场(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冷库消防安全管理,摸清建立健全辖区内冷库企业基本信息,应急、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冷库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保温隔热材料、穿越冷库保温材料的电气线路未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消防车道、冷库库房与其他用途民用建筑合建、消防设施特别是排烟设施等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按时销号。

四、加强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各苏木乡镇场(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领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石油化工企业、文博单位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工业园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经营性自建房等产业集中、火灾风险突出的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和“厂中厂”、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及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民宿等新兴领域消防安全问题,开展针对性检查治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提升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行业消防安全治理

公安局要紧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监管,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商务局要牵头对商贸行业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排查治理。住建局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教体局要牵头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学生宿舍的用火用电、宿舍超员居住、生均面积不足、电气设计不规范、逃生通道不畅通等问题,强化检查整改,加强学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和取暖用电等注意事项安全提示。民政局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以及殡葬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监管,集中清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行为,重点排查燃气使用及各类取暖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隐患。卫健委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加强安全出口、用氧用电设施、物资集中区域、电气线路、临时建筑等方面的安全巡查,严禁临时建筑占用消防车道、采用彩钢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消防部门要加强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部门要协同加强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强化发证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

六、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物业服务单位要定期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车辆停放、充电管理,及时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和障碍物,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七、落实基层“五加三”必查行动

各苏木乡镇场(街)负责统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统筹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要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按照基层消防“5+3”必查要求(5个检查重点:“三合一”场所、弱势群体、火源、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3项措施:畅通疏散通道、防火墙硬隔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发挥政府专职消防队“三时三员”(即战时战斗员、忙时检查员、平时宣传员)实效,组织开展网格化防火检查、夜间巡查、消防宣传,重点组织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群租房、老旧小区、沿街门店、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八、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

各社会单位要重点围绕行动整治重点,以及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

九、做好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

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要针对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使用、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公益性、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强化与融媒体中心协作关系,充分利用新闻节目,本单位微信公众平台、抖音等新媒体普及冬春季节火灾防范知识,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初起火灾处置、逃生自救技能宣传,开展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曝光。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