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4-02-01 浏览次数:88
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

2024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维护春节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对节日商品和重要服务等民生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和预防流感病毒等药品的稳价保质工作,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各相关经营者和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标价内容应当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商超、集贸市场、药店等相关经营者要认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诚信经营。不得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哄抬价格。

四、各商超、集贸市场等经营者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保障米、面、粮、油、肉、菜、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要保障对预防和治疗流感、抗病毒等药品价格稳定;水电气暖等行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规范收费行为,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五、各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各宾馆酒店、餐饮、停车、家政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六、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改正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市场价格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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