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奈曼旗总工会现将上缴工会经费(含筹备金单位)超期三年(2019年12月前)但因未成立工会组织或未开设工会银行帐户,导致工会经费无法返还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于公示期内办理建会及工会经费返还事宜,如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结转。
1办理方式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开设并提交工会银行账户,实现代征工会经费返还和独立核算管理。
2公示期限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3联系方式组宣部柴源:15648510226(办理成立工会相关手续)财务部肖占旭:18047504909(办理经费返还相关手续)
公示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