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财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二、财务岗位职责分工
(一)会计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执行财政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2.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3.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及时地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做到凭证齐全,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反映内容真实、清楚,数据正确,手续完备。
4.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按照规定编制有关财务报表。
5.经常清理往来账目,避免呆账,并对费用账户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严格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应合规范。
8.对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9.会计人员调离本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二)出纳工作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现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2.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3.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守则》,不得擅自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4.出纳员直接收到的现金款项,要在第一时间存入本单位指定账户,不能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
5.每日根据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一律采用订本式,做到记账准确、整洁、日清月结。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账簿。
6.支出报销、借款时,要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额准确后才能付款。
7.负责每日清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保证现金安全。如出现现金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纳要负责赔偿。
8.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职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10.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11.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
12.负责管理本单位财务保险柜。
三、经费报销审批办法
(一)财务支出审批实行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制度,对财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
(二)差旅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奈曼旗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报销旅差费用时,出差人需凭会议、培训通知单、邀请函或相关文件,在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履行差旅费报销程序(没有出差相关文件的,由出差指派人备注说明)。经手人、分管领导在发票背面签字,分管领导签署核销。单位员工出差,出差审批单中的“单位负责人”一栏一律由分管领导签字。会议或培训文件中明确指出,由主办方提供食宿的,会议期间或培训期间的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不予报销。
(三)车辆燃油费分别实行跟车加油、划卡加油制度。油卡充值填写费用申请单。长途出车在外地加油时,实行一次一结制度,不得集中大额开票,耗油数量要与行车里程相符方可报销,并由乘车人在发票上签字证明。同时填写派车单,注明目的地、时间、人数等。入账时,派车单和加油小票、过桥费等一并入账。
(四)预付款项时,相关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费用申请单,标明时间、事项、金额等,由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财务人员凭申请单支付款项,并做相关手续。由单位负责的项目,资金支出时,分管领导负责提供资金支出依据(合同、协议、采购手续、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原始单据、费用清单等)。
(五)按照“三重一大”资金使用要求,大额资金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支出经过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需要走政府采购及招标程序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核销支出时提供充足的支出依据(合同、协议、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件等),并入账。
(六)各项支出坚持日清月结。月内发生的支出须在本月底前做完相关手续,逾期可不予结算。
(七)职工出差一律使用公务卡,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预支现金。
(八)规范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本级津贴补贴相关制度要求,发放津贴和补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私自发放津贴和补贴。
(九)国有资产管理按照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