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治安镇驻村干部考核
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嘎查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驻贫困嘎查村干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治安镇驻村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镇23支驻村工作队中,所有在岗的旗镇两级选派的驻村、包村干部。
二、考核内容
(一)出勤情况。利用旗大数据平台签到次数对驻村干部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二)履职尽责与遵章守纪情况。重点对驻村干部宣传扶贫政策措施、帮助制定精准脱贫规划、推动扶贫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职责任务进行考核。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较大影响的,直接评为不称职等次。
(三)群众满意度情况。党员群众对驻村干部履职尽责
情况进行评议。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准备工作。镇党委按照考核要求成立考核组,负责通知本辖区内驻村干部撰写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帮扶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
(二)开展村级初选(12月18日—12月25日)。镇考核组深入工作队成员所驻嘎查村,召开民主测评会,对驻村干部工作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1.民主测评。组织参会人员对驻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后进行综合汇总。
参会人员: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贫困户代表、村民代表,参会人数为15至20人。
2.研判评价。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驻村干部进行充分讨论,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初步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评价中的优秀比例不超过驻村干部总数的20%。
参会人员: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
3.全程纪实。要将参会人员出席情况、分析讨论过程、测评票、汇总票和经过研判确定的初选意见做好记录和档案留存。初选意见确定后,形成《2019年度治安镇XXX嘎查村驻村干部评价意见》并上治安镇党委。
(三)镇级审核评定(12月25日—12月31日)召开党委会对本辖区的驻村干部工作现实表现进行审核评定。要依据脱贫攻坚工作中了解掌握的情况,结合各嘎查村上报的初选意见,对每一名驻村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审核评定,提出本苏木乡镇场驻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评定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综合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评价中的优秀比例不超过驻村干部总数的20%。审核评定意见确定后,形成《2019年度奈曼旗治安镇驻村干部评价意见》并上报旗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各嘎查村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占派出单位考核评优指标,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优评先、晋升职级、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19年度治安镇驻村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
2.《2019年度治安镇驻村干部测评结果汇总表》
3.《2019年度治安镇XXX嘎查村驻村干部评价意见》
4.《2019年度治安镇治安镇驻村干部评价意见》
中共治安镇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